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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alb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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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一事法律小常識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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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4-1-2 15:53:15 | 只看該作者
都成年人了 要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玩歸玩 暈船就不好了 祝各位大大暈船藥多吃點 不要暈船了 事後才在後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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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4-1-2 15:50:2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zexixi5201314 於 2014-1-2 15:51 編輯

老總的金玉良言加上各版主的苦口婆心,但還是會發生這種事情!
只能說:幻想是美麗的,現實是殘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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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4-1-2 15:30:54 | 只看該作者
幾乎 在每一次的  短消息  公告通知裡

我都會 提醒 各位 看一下公告區

就連我的簽名檔  以及  各樓層的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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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 不看不聽不理會

遇到事情之後再來 後悔莫及

此乃一次經驗 學一次乖   請看到此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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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4-1-2 14:21:52 | 只看該作者
pillow1217 發表於 2014-1-2 13:47
先督3次,一次2千~
借多少就督幾次!!
借個幾萬的,還沒督完就先乾掉了........

看你的話論,
就知道你~~小頭真的粗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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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4-1-2 13:47:48 | 只看該作者
先督3次,一次2千~
借多少就督幾次!!
借個幾萬的,還沒督完就先乾掉了........

原本吃魚就建立在銀貨兩訖上,
其他感情,同情之類的都是多餘~
但我也相信淌入這圈子的魚妹都是可愛的~
可以相信她是真的有困難,但別自己幫她解困,
也別妄想幫他解決之後會以身相許,
吃魚??還是單純點就好~

點評

卡難辣……第一,天她們又不是!糖果妹“不可能回頭要糖吃……用幹度欸……難…………  發表於 2014-1-2 19:35
簡單來說,這就叫"督洨"....  發表於 2014-1-2 15:53
不虧是丁大~~~要借可以,請先當場肉償  發表於 2014-1-2 14:33
看你的話論, 就知道你~~小頭真的粗殘了  詳情 回復 發表於 2014-1-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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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4-1-2 11:28:56 | 只看該作者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雖然損失金錢 但是也算是告誡自己不要太輕易相信別人
有學到東西就是一種收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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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4-1-2 11:23:33 | 只看該作者

點評

提告…………?? 通常俺都是扮演被告的角色比較多  詳情 回復 發表於 2014-1-2 16:28
那就歡迎你去提告~~~~反正對我們而言,找我們處理就收錢,只是告訴您敗訴機率風險很高~~~  發表於 2014-1-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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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4-1-2 11:13:08 | 只看該作者
沒簽本票說啥攏沒路用
簽了本票就不同辣~
俺有各種辦法要您還錢~

點評

您會錯意囉~票據是咱公司的護身符~有票據:拿錢的官有立足點判“妨害自由與傷害~免關~沒票據就算官拿了錢也沒立足點所以是“擄人勒贖及恐嚇取財~關到老 總結:沒本票就算找公司幫您要也很難滴~只能列為“呆”  詳情 回復 發表於 2014-1-3 20:25
法律是死的,手段是活的。 但前提是借,不是騙……  詳情 回復 發表於 2014-1-2 11:23
我只能說在法律上,簽了本票,最後也是債權憑一張~~~重點是合法的手段,懂嗎  發表於 2014-1-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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