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娛樂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未滿十八歲請勿註冊)
搜索
樓主: 匿名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因應 11//6 修法新制,請魚友們進來看看

  [複製鏈接]
196#
發表於 2011-11-9 17:45: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管理員
很重要的訊息,謝謝管理員大大分享
不過昨天全台第一個被抓的聽說是還沒射就被抓,應該也是沒有證據的。所以如果是直接被撞見,應該就沒輒了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97#
發表於 2011-11-9 17:56:27 | 只看該作者
呵  或許各縣市搞個 專區給我們渴望愛人的專區那該有多好@@"
不會遇到不該遇的 又合法 又不怕遇到爛魚.....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98#
發表於 2011-11-9 18:39:4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D999 於 2011-11-9 18:40 編輯

今天新聞又報...

半套店真的沒法去了....警方有"多波域光源機"  隨便照一下精液都會現形啊~

抓詐騙集團有那麼認真...治安應該是界第一好了吧~

~轉載蘋果報導~
查性交易 警有權驗內褲
2011年 11月09日
新北市警方要求嫖客脫下內褲,再以「多波域光源器」照射採證,引發是否侵犯權益問題,對此,律師張建鳴指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警察機關因調查必要,得命行為人或嫌疑人提供必要文書、資料或物品,因此當事人必須提供內褲讓警方採證。

難證買春不罰
新北市板橋分行政組組長許正文表示,一般取締性交易案件,若發現男女同處一室,會先搜查現場,起出用過的保險套、潤滑油等相關證物,合理懷疑男女進行性交易,才會要求檢查內褲是否沾有精液。
許正文說,若是嫖客拒絕提供內褲,警方會以光源器照射嫖客衣物、床單、地板、衛生紙等物採證。
張建鳴也提醒,警方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必須要有付費而從事性交或猥褻行為的事實,若警方無法證實男客付費買春,可能是自己自慰、一夜情等,就不能對男客開罰。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99#
發表於 2011-11-9 18:43:08 | 只看該作者
這是不錯的好方法 ~~~~~~~~~~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0#
發表於 2011-11-9 18:59:46 | 只看該作者
感謝~要小心一下~版大感謝分享~~~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1#
發表於 2011-11-9 20:04:28 | 只看該作者
收到了  新北市已經有人被開單告發了
大家小心一點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2#
發表於 2011-11-9 20:29:32 | 只看該作者
新法搞的人仰馬翻的

搞不好選舉玩了後又會更法了吧?

感謝版大的範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3#
發表於 2011-11-9 21:08:56 | 只看該作者
板大真的對我捫太好囉...感謝阪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4#
發表於 2011-11-9 22:06:49 | 只看該作者
謝大大指示!!小弟了解~收到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5#
發表於 2011-11-9 22:08:0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管理員


    收到~
以後要小心點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6#
發表於 2011-11-9 22:23:33 | 只看該作者
謝謝大大提醒,內容了解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7#
發表於 2011-11-9 22:30:47 | 只看該作者
以後要小心點了~
感謝管理大大的提醒!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8#
發表於 2011-11-9 22:45:24 | 只看該作者
今天報紙新聞已經有人搶頭香了...大家小心~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9#
發表於 2011-11-10 00:14:21 | 只看該作者
感謝,這真的太重要了~~
非常有幫助!!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10#
發表於 2011-11-10 00:29:10 | 只看該作者
辛苦大大了,不過最近還真要小心點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本版積分規則

BJ專屬茶商開跑

手機版|✪BJ娛樂論壇✪

Powered by ppp5789© 2013 start to now ppp5789.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