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娛樂論壇✪

標題: 借款一事法律小常識教學 [打印本頁]

作者: alberty    時間: 2014-1-2 10:34
標題: 借款一事法律小常識教學
關於這兩天論壇上造成相當熱烈討論MM跟會員借錢一事,

1首先借款一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的,且老總和管理團隊也曾就這事表示過相關意見,

也一而再,再而三跟各位會員強調加說明,千萬不要借錢給mm,且一切的行事就像是去超商買東西一樣,

一手交付錢、一手給貨~~~~銀貨兩迄就沒有任何爭議會發生,

老總的警告請洽:https://ppp5789.com/thread-210917-1-1.html

2、關於論壇只是一個訊息交換平台,管理團隊只是負責網站的維護和mm一些認證,縱然是團管的任何一位

在邀約mm時,也是和任何一位會員一樣,都是要和mm排約,也是按照版上的KHS來進行,沒有任何特別的地方,

何況會員認證資料後,也是您們和MM親自聯絡,管理團隊無法亦無權要求MM任何事~~~這一點也是我們一再強調的!!!!

3、借款一事,縱然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朋友借款時,除非你心甘情願借款給人時,否則人家無法從各位身上拿走任何一塊錢,

若對方是強拿時這會有其他法律上的責任~~~~現在重新聚焦到借款一事,不論是借款給誰,對方不肯還錢,都只是單純民事法律責任,

而沒詐欺之刑事責任問題~~~請各位這點要先認清楚,因為你們雙方都相當清楚,人家跟你借錢,且你也願意借錢給人家,至於還與不還這是另外一件事~~~~

除此之外,只是單純透過任何聯絡工具的聯絡方式,在沒見到本人之前,任何的名字都可能是別人冒用的,畢竟連中文名字都有一堆菜市場名的~~

任何在這裡都只是一個化名~~~~~~~~~~~~~~~~

老話一句:千萬不要借款給MM,若你自願借給MM,也不要來怪罪論壇~~因為這是你願意出借的,這一點請千萬記住這件事,沒人拿刀或武器脅迫你一定要借錢給人家

若你打算借錢給任何人時,就要抱著這筆錢拿不回來,縱然有本票或借據等,訴訟上也打贏了,但對方名下沒有財產,那法律一樣也沒有,

你只是換到一張憑證,在法律上稱作為債權憑證~~~~~你也只能貼在你家某個地方!!!!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2 11:13
沒簽本票說啥攏沒路用
簽了本票就不同辣~
俺有各種辦法要您還錢~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2 11:23
kennomo 發表於 2014-1-2 11:13
沒簽本票說啥攏沒路用
簽了本票就不同辣~
俺有各種辦法要您還錢~

法律是死的,手段是活的。
但前提是借,不是騙……


作者: jimli1130    時間: 2014-1-2 11:28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雖然損失金錢 但是也算是告誡自己不要太輕易相信別人
有學到東西就是一種收穫吧
作者: pillow1217    時間: 2014-1-2 13:47
先督3次,一次2千~
借多少就督幾次!!
借個幾萬的,還沒督完就先乾掉了........

原本吃魚就建立在銀貨兩訖上,
其他感情,同情之類的都是多餘~
但我也相信淌入這圈子的魚妹都是可愛的~
可以相信她是真的有困難,但別自己幫她解困,
也別妄想幫他解決之後會以身相許,
吃魚??還是單純點就好~

作者: 天地無用    時間: 2014-1-2 14:21
pillow1217 發表於 2014-1-2 13:47
先督3次,一次2千~
借多少就督幾次!!
借個幾萬的,還沒督完就先乾掉了........

看你的話論,
就知道你~~小頭真的粗殘了
作者: 公告專用    時間: 2014-1-2 15:30
幾乎 在每一次的  短消息  公告通知裡

我都會 提醒 各位 看一下公告區

就連我的簽名檔  以及  各樓層的小廣告

也有 提醒 參考公告區的 文字連結

何以 不看不聽不理會

遇到事情之後再來 後悔莫及

此乃一次經驗 學一次乖   請看到此帖者

點選公告區 花您幾分鐘  包您長知識,保權益。
作者: azexixi5201314    時間: 2014-1-2 15:50
本帖最後由 azexixi5201314 於 2014-1-2 15:51 編輯

老總的金玉良言加上各版主的苦口婆心,但還是會發生這種事情!
只能說:幻想是美麗的,現實是殘酷的!
作者: koy811018    時間: 2014-1-2 15:53
都成年人了 要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玩歸玩 暈船就不好了 祝各位大大暈船藥多吃點 不要暈船了 事後才在後悔呀!!!!
作者: kailay    時間: 2014-1-2 16:24
總是有人學不會....管理群講再多都當耳邊風
真的暈了...在上來怪東怪西...無言!!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2 16:28
kennomo 發表於 2014-1-2 11:23
法律是死的,手段是活的。
但前提是借,不是騙……

提告…………??
通常俺都是扮演被告的角色比較多
作者: 馱馱    時間: 2014-1-2 16:39
感謝版大的貼心提醒 今天這件社會新聞鬧的沸沸揚揚
各位會員們也要多注意唷!!
作者: 陌言    時間: 2014-1-2 16:40
已閱讀公告,這事還是一碼歸一碼,單純一點比較不會麻煩
作者: 勇風武鬼信義    時間: 2014-1-2 16:46
在這圈子玩的就得要多注意.別沖昏頭才行
除了錢與貨.能聊歸能聊.也就只能指望自己能當恩客.但也不能要錢就伸手
真的只能鼓勵剛想進入這圈子玩的新手多加論壇看看研習了
作者: oba3285    時間: 2014-1-2 16:54
真的感謝各位前輩分享,出來玩真的要很果決
作者: miso2008    時間: 2014-1-2 17:01
版主意見是對的啦!即然願意借錢給MM,或許就應該先抱持著有借不見得會還的心態啦!不然就不要借,也不會衍生出這麼多有的沒有麻煩事
作者: 祖兒    時間: 2014-1-2 17:42
不單單是吃魚時勿與美眉有借貸關係
包含喝茶時也勿跟美眉有借貸關係
藉由此事件,小妹也在此呼籲
有來小妹店內消費,也不要跟美眉有借貸關係唷!
作者: keidou    時間: 2014-1-2 19:25
要借錢 不然再多來個幾發
錢沒那麼好借的
作者: ZXRS250    時間: 2014-1-2 19:26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要借了再來哀爸叫母的就好,誰管宅宅借給誰!
話說會借的宅宅,還不是英雄主義做祟,看妹妹楚楚可憐荷包就失血了。
難怪社會版常出現剝皮妹的新聞,唉……宅宅啊、宅宅,你怎麼這麼好騙啊……
作者: zeuschen    時間: 2014-1-2 19:32
上了漁船釣魚是可以~要注意千萬不能暈船阿
感謝老總的苦口婆心
作者: aa13144aa    時間: 2014-1-2 19:48
魚多接幾個就有錢了
何必借錢給他們呢
作者: kalee    時間: 2014-1-2 22:02
真的自己要把持住
不管是小頭還是大頭
作者: wildstorm    時間: 2014-1-2 22:37
恩!版大用心良苦~
容易有糾紛的事還是能免則免~
就怕暈船暈到不省人事~
那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怪不得人囉!
感謝版的的貼心叮嚀!!~
作者: y59002014    時間: 2014-1-2 23:31
正解~~自己要為自己負責人~都幾歲了~~!!
作者: u9400705    時間: 2014-1-3 01:09
唉  出來本來就應該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扯到借貸,那就沒完沒了了
作者: sunsundd    時間: 2014-1-3 01:21
wang1232 發表於 2014-1-2 15:32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一般娘家婦女要借多少才肯給督阿
作者: sunsundd    時間: 2014-1-3 01:22
pillow1217 發表於 2014-1-2 13:47
先督3次,一次2千~
借多少就督幾次!!
借個幾萬的,還沒督完就先乾掉了........

兩千的是什麼貨色阿???
不會四十好幾,被蚊子叮了背後就分不清前面後面的那種吧
作者: u90529    時間: 2014-1-3 01:33
我永遠只會帶剛好的現金 從不多帶  房錢也都用刷的!!
作者: s8511565    時間: 2014-1-3 01:35
感謝版大的提醒.小弟幾年前涉世未深也遇到過.已有深深的教訓了^^
作者: zchou0718    時間: 2014-1-3 04:53
出來游,就是有經濟的需求。想找玩伴的,會自己尋,不會當魚賺錢。
銀貨兩訖,是吃魚喝茶的基本規則。真要喜歡,是私下的行為。願打願挨,就要自行負責。
會借錢給魚,不外乎幾種理由:
1/. 怕吃不到~~有啥非吃到不可的理由?大頭管不住小頭,沖昏了!就學教訓吧。
2/. 熟了不好意思,推不掉~~那就要有收不回來的心裡準備。就像借錢給熟人一樣。
3/. 同情心作祟~~算算吧,當魚一天賺得的絕對比一般人努力工作一天賺的多N倍。需要當爛好人嗎?
4/. 很喜歡要幫她~~要幫她上岸,就要夠有錢,直接包便當。不夠有錢,別想太多,多交關就好。
5/. 希望取得好感,有特別福利~~那就多花錢,不是借錢。

想花錢取得真感情,這是不可能的。在感情上要花錢,不如花在女朋友或小三小四身上。
一個女人會因為錢給你感情,絕對就會因為錢而離開你。因為永遠都有人比你有錢。
吃魚喝茶,就別想太多,當一個有品的釣客就好。

作者: allen753    時間: 2014-1-3 09:02
還是小心一點比較好~一切照規定來~才不會有糾紛~!
作者: mr991022-1    時間: 2014-1-3 13:11
感情問題是很複雜的,建議易感情用事的大大
在邀約mm前先儘量督促自己不要作傻事,怕
的不是錢財的損失,而是影響家庭的和諧。
作者: 轉角    時間: 2014-1-3 13:21
感恩提醒,所以吃魚喝茶,單純一點...該給多少就給多少,督完一拍兩散最好~
作者: brads1120    時間: 2014-1-3 13:46
還是老話一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沒又爭議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3 20:25
kennomo 發表於 2014-1-2 11:13
沒簽本票說啥攏沒路用
簽了本票就不同辣~
俺有各種辦法要您還錢~

您會錯意囉~票據是咱公司的護身符~有票據:拿錢的官有立足點判“妨害自由與傷害~免關~沒票據就算官拿了錢也沒立足點所以是“擄人勒贖及恐嚇取財~關到老
總結:沒本票就算找公司幫您要也很難滴~只能列為“呆”帳

作者: 我愛半糖青茶    時間: 2014-1-4 02:03
感謝板主多費唇舌的提醒希望魚友們能謹記
作者: 來去一陣風    時間: 2014-1-4 13:43
這種事情真的要注意點 但是因為人情世故的關係 常常會沒辦法做出保護自己
作者: alexice    時間: 2014-1-4 15:03
本帖最後由 bigzonejp 於 2014-1-4 15:07 編輯
kennomo 發表於 2014-1-3 20:25
您會錯意囉~票據是咱公司的護身符~有票據:拿錢的官有立足點判“妨害自由與傷害~免關~沒票據就算官拿 ...


我覺得啦...討債方法很多,每個人都能說出他自己的好幾套

若說法律是死的方法是活的話
那等到上法院去跟法官說,法律是死的,我的方法是活的,看法官是要接受誰?

所以現在是要宣導法律知識還是要討論討債方法?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4 15:10
bigzonejp 發表於 2014-1-4 15:03
我覺得啦...討債方法很多,每個人都能說出他自己的好幾套

若說法律是死的方法是活的話


天下烏鴉一般黑,法官也分一杯羹

您說呢?
作者: alexice    時間: 2014-1-4 15:15
本帖最後由 bigzonejp 於 2014-1-4 15:18 編輯
kennomo 發表於 2014-1-4 15:10
天下烏鴉一般黑,法官也分一杯羹

您說呢?


也要看這杯羹大不大碗,好不好吃,吃不吃的下,還有要不要吃
而且還要看是肉羹還是魷魚羹...

您說呢?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4 15:23
法律宣導固然重要
但,往往知法玩法的最後勝訴的
總是拿人手軟,吃人嘴軟的那方

小弟明白各位大人出於善意
出發點是不希望再有會原受騙上當~

但,此事已不是單純“借貸關係”
而是“詐騙行為“

論壇機制也顯然被有心人士利用並突破
不是嗎?


作者: alexice    時間: 2014-1-4 15:29
本帖最後由 bigzonejp 於 2014-1-4 16:03 編輯
kennomo 發表於 2014-1-4 15:23
法律宣導固然重要
但,往往知法玩法的最後勝訴的
總是拿人手軟,吃人嘴軟的那方


地下規則我們大家都知道,A大也知道
為何不說,就是不能公開跟大家說,不然怎麼叫地下規則
所以不用將這種人盡皆知的事情搬出來講

對方利用的不是論壇機制,而是利用雙方的聯絡管道(邀約者及被邀約者)
論壇這邊已經將該訊息鎖住,避免傷害擴大,且老總早就提出宣導,剩下的就要自己小心

甚至有人前往實地瞭解,其實大可不管的...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4 15:30
bigzonejp 發表於 2014-1-4 15:15
也要看這杯羹大不大碗,好不好吃,吃不吃的下,還有要不要吃
而且還要看是肉羹還是魷魚羹...

區大見事多廣~您真幽默~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4 15:42
既然大區哥都說是因藉連絡“管道進行”詐騙

那麼更該僅慎處理
連絡管道歸論壇管理

別因一顆老鼠屎
壞了這辛苦經營的一鍋粥,辛苦了

作者: PAOLYTA    時間: 2014-1-4 15:56
kennomo 發表於 2014-1-4 15:42
既然大區哥都說是因藉連絡“管道進行”詐騙

那麼更該僅慎處理

論壇為一單純的訊息交流網站,只是提供一個訊息交流平台。

在會員取得妹妹相關訊息後,會員與妹妹的互動行為已釐屬其個人之私人行為範疇。

兩造方面在接觸後之所有互動協議或利益對應,一概與論壇毫無關聯,論壇對會員與魚妹間涉及司法上的問題更無義務及權力做任何干涉及處理。
作者: likeis250    時間: 2014-1-5 02:55
感謝版大您的辛勞指點及提醒~!
作者: jack670710    時間: 2014-1-5 02:56
本帖最後由 jack670710 於 2014-1-5 03:05 編輯

看了"BJ瞳鈴眼"這麼久.....有一個疑問?
不過是"露水鴛鴦情"而已,為啥會發生這種事兒呢?
"被借款"的圖的是啥呢?
1."一夜夫妻"百世恩.....
2.佛心來的,幫忙世間孤苦無依....
3.我就是心太軟,心太軟......
4.嘿嘿...MM有困難,這時候我幫一把,以後想必有免費的........
是哪項呢!?.....人性爾爾

有過...有所損失叫做"痴"
尚未...有所損失叫做"   "<----自己想,不想說

這裡只是個平台,受騙可以PO文警醒
但糾纏著要誰誰誰負責!!!
哈哈....我笑了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5 12:01
本帖最後由 kennomo 於 2014-1-5 12:16 編輯
jack670710 發表於 2014-1-5 02:56
看了"BJ瞳鈴眼"這麼久.....有一個疑問?
不過是"露水鴛鴦情"而已,為啥會發生這種事兒呢?
"被借款"的圖的是啥 ...


但到現在還是有人傻傻的問俺:透過“連絡管道“還約的到天心嗎!?


您說呢?

如果各位大人仔細用心看過那些被騙的傻瓜會員回報
您不難會發現
對方用的不只是同情,而是“信認”
打著咱論壇的名號:自己是經認證的魚,將來還要做論壇會原的生意,不會是詐騙
作者: jack670710    時間: 2014-1-6 00:08
kennomo 發表於 2014-1-5 12:01
但到現在還是有人傻傻的問俺:透過“連絡管道“還約的到天心嗎!?

所以說......
"欲望"是在BJ邁向千人斬的動力
"貪婪"和"天真"是路上的絆腳石

作者: kennomo    時間: 2014-1-6 11:48
jack670710 發表於 2014-1-6 00:08
所以說......
"欲望"是在BJ邁向千人斬的動力
"貪婪"和"天真"是路上的絆腳石

沒錯!且一針見血也!
作者: arry    時間: 2014-1-10 11:00
感謝大大~~ 感謝大大~~
作者: Lamon685    時間: 2014-1-13 22:55
真的都是成人了,可以自行判斷,千萬不要沉船
作者: walala    時間: 2014-2-5 17:23
淺水很久很少發言!!機本上金額不大,可以借...但是要怎麼讓妹還是學問!!

某樓有說過,嘟幾次就借幾次,而且這還不算是借給妹是直接給妹不用還!

重點是.....妹急著要錢,所以基本上用成本攤提的概念去想
價格通常會優惠會很多!

再來借據本票對一般人來講根本是簽心安寫心安的
我敢說把這個論壇上有借錢給妹的人通通叫出來
誰告過??誰真的找人去要過??
告過有拿回來?找人要過啊是借到多少錢可以找人去要?5000也在找人要,我看你找的人也懶的理你
我自己也在類似的產業,基本上最低都是幾十才會找人處理!!
幾千幾萬的通常,叫人家看開點比較快!
所以用手段討回的比例過低,我真的覺得這些都只是寫心安簽心安的
我手上還有妹的身分證咧,有屁用!!...重點,我還不能拿去幹嘛,冒用被逮到我更慘...

總支,數字不大我反而覺得可以用別種方式"給"妹
畢竟講借錢傷感情,轉個彎錢給妹也不用她還
她搞不好還覺得你是真的恩客!
不過,不要忘了...有一就有二
你覺得你擄獲她真心,就是你準備被當白癡的時候了!

一點心得 共勉之....

作者: ffndiengbknew    時間: 2014-2-20 20:29
應該是全身血液都流往小頭
大腦缺氧所以就把老總的話忘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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